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1 16:39来源: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石门镇老鸦村三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石门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石门镇老鸦村三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批准机关

岚皋县林业局

批准文号

岚林发〔2025〕72号

被用地单位

石门镇老鸦村、民主镇枣树村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详见附图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石门镇老鸦村(2.0015公顷)、民主镇枣树村(1.4530公顷),共计3.4545公顷

使用期限

永久

备注

原石门镇老鸦村三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增加占用面积

、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提交至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915—2517256、0915-2517522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