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同意解除佐龙镇蜡烛村卫生室医保服务协议的批复
佐龙镇卫生院:
你院《关于解除蜡烛村卫生室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报告》(佐卫字〔2026〕105号)收悉。鉴于蜡烛村卫生室无法继续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2026年7月10日起解除佐龙镇蜡烛村卫生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终止其医保报销资格。
二、请你院督促蜡烛村卫生室在协议解除前,完成在保患者费用清算、医保数据核对及档案移交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权益不受影响。
三、协议解除后,你院应做好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就医引导工作,告知群众可就近前往佐龙镇卫生院或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
此复。
岚皋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