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对政协岚皋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复函
周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东新街居民门口巨型泡桐树扰民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东新街娄卫门口泡桐树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
您反映的泡桐树树干粗壮、冠幅过宽、枯枝掉落等问题,我局已到现场确认。该处泡桐树树龄长、体量大,遇风雨天气频繁掉落枯枝,对过往行人及周边住户确已构成现实安全隐患。该处居民认为该树已无保留价值,提交了砍除申请,经社区审核后报至我局。我局已组织专业力量对该泡桐树实施清除,并清理现场枝叶,目前该处隐患已处置到位,居民通行和居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关于长效管护及协同治理建议的落实情况
您提出的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优化树种、健全部门协同等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并予以采纳:
我局对城区内公共绿化已压实日常管护责任,日常动态巡查,及时清理枯枝落叶,在春秋两季及灾害性天气前后加密检查,对管护责任落实情况我们将定期督查,确保管护到位。城关镇及社区网格员如发现日常隐患可立即上报,由树木管护责任人负责处置。在后续补植和树种更替时,我局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优先选用落叶量少、无飘絮、生长适中、观赏性好的适生树种,兼顾绿化景观与居民生活便利。
下一步,在落实上述常态化管护的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并对辖区内类似的高大危树、扰民树木开展排查,结合实际逐步整治,提前防范风险,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城市环境更宜居、更安全。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