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无线电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出台背景

  无线电频率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稀缺资源,是推动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随着无线电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空间电磁环境日益复杂,给无线电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为了有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强化我省无线电管理制度建设,优化无线电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无线电监管能力和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辽宁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二、主要考虑

  一是理顺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办法》贯彻落实国家上位法关于省级以下无线电业务垂直管理的要求,明确了省、市两级无线电分级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进一步强化我省无线电监管能力。

  二是细化国家规定,明确监管要求。《办法》立足我省实际,就上位法关于无线电频率、台(站)和发射设备的管理,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三是筑牢安全防线,支持产业发展。《办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一方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电磁空间安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无线电技术在推动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面的支持作用。

 三、重点内容

  《办法》共33条,重点规范以下内容:

  (一)明确无线电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一是规定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作为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依照其授权和办法规定履行职责。二是明确了省、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许可相关职责,分别规定了在市行政区域内和跨市两种情形下的许可受理和实施主体。

  (二)细化无线电监管的具体规定。一是对照上位法,明确了对无线电频率、台(站)的许可和使用、发射设备管理等具体要求。二是强化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明确了无线电监测站职能、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以及重点行业监测保护的规定。三是明确了监督检查措施,以及推动运用人工智能等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四是规定了无线电干扰投诉处理、境外干扰协调、重大社会活动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

  (三)促进无线电技术深度赋能产业发展。一是规定鼓励、支持无线电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强无线电技术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持。二是规定科学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频率使用需求。三是规定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无线电频率和台(站)使用等情况的监管。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件解读人:李泽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6896280

编辑时间:2026-07-24   责任编辑:李洋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