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二)
|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5-077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5-07-18 15:18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15:18 |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服务公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已失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宁陕县发改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
邱 力 城关镇老城社区
鲍永红 城关镇老城社区
陈普强 城关镇长安社区
熊顺莲 城关镇长安社区
邓安云 城关镇三星社区
张明霞 城关镇三星社区
韩永久 城关镇东河社区
周锦飞 城关镇东河社区
谭 峰 安康丽峰顺祥餐饮有限公司
何 文 宁陕县三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二)经营者
董先鹏 宁陕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三)县党代表
叶祥友 城关镇东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四)县人大代表
周锦卫 城关镇老城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五)县政协委员
陈 琳 县档案史志馆副馆长
(六)县政府相关部门
张海中 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
刘玉寅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
王 利 县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龚海涛 县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
周仕海 县住建局干部
康厚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
(七)专家学者
县发改局根据工作需要邀请
(八)新闻媒体记者
待定
三、听证《方案》要点
1.简化水价类别,将现行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合并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水价。
2.按照《陕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陕西省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税平均征收标准分别不低于每立方米0.3元、每立方米0.7元”的规定,调整水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3.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同时按省市要求在水价中安排0.18元/立方米的户表改造资金。
4.根据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改革工作的要求,按照“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的规定,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其他事项
城区广大公民对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的建议意见,可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向县发改局反映。
联系地址:宁陕县发改局粮食物资储备与价格股
联系电话:0915—6825821 邮箱:984738131@qq.com
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