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168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王东 | 签发日期 | 2025-08-13 16:04 | 发布日期 | 2025-08-13 16:04 | 类别 | B类 |
| 案由 |
关于调整筒车湾镇海棠园村麻羊坝停车场用地性质的建议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合理调整土地性质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海棠园村麻羊坝组停车场是海棠园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对海棠园村以及海棠花开民宿集群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及时优化土地用途,将停车场现有农业用地调整为农村产业用地或基础设施用地,是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议: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土地性质调整方案,将停车场现有农业用地调整为农村产业用地或基础设施用地,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代表姓名:陈明奎 联系地址:宁陕县筒车湾镇海棠园村 联系电话:1850915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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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8号建议的复函 陈明奎代表: 您好,您提出关于调整筒车湾镇海棠园村麻羊坝停车场用地性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筒车湾镇海棠园村麻羊坝停车场用地项目,我局高度重视,2025年3月5日已安排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用地性质都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需安康市人民政府审批,履行报批程序。经核实,该项目均已纳入待审批的《筒车湾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2025年5月16日,我局已对接筒车湾镇政府需提供该项目的立项备案等资料,待镇政府提交后我局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完成勘测定界和该项目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编制,积极组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由市政府批复后,我局按照程序完成土地供应,全力做好该项目要素保障工作。 上述回复希望您满意,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戚文刚 联系电话:13909153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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