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28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5-08-22 09:38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09:38 | 类别 | A |
| 案由 |
关于规范文化大厦周边车辆停放的提案 案由:近几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先后建成长安河拦河坝、人字桥、秦岭乡村绿道,城区道路全面改造为油泼路,县城面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干净整洁成为宁陕县城的一张靓丽的名片。但是,在县城建设过程中,文化大厦周边车辆停放不够规范整齐,设置的摩托车停车位少,导致有的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在大厦门口两边的过道上,致使道路不通畅,严重影响来大厦办事人员的通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县城的整体形象。 建议:在文化大厦整栋楼的后侧、左侧及大门口左侧尽可能多划定摩托车泊车位,方便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取消文化大厦门前U型路上的所有停车位,将停车位移至文化大厦门前的广场,实行停车收费制,且按照顶格收费,并实行右近左出的单边通行机制;县发投集团投放的自行车移至东河变电站或新修的县医院边,规范整齐停放。
关于在县文化广场周边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并加强管理的建议 案由:县文化广场作为城区中心广场,其位置与政府部门集中办公区域相邻,是广大群众日常休闲的重要活动场所,是我县重要活动、赛事的举办地点,是展示宁陕城区形象的重要窗口。目前县文化广场东南两侧设置汽车停车位16个、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19个,公共自行车停放场地2处。但因车位总体数量不足,加上管理不到位,部分车辆存在乱停乱放现象,有的汽车长期占用机动车车位、在文化广场西侧(东河隧道出口路段)违规停车,摩托车及公共自行车停放杂乱,有的公共自行车还直接长期停放在绿道上,破坏了市容市貌,影响了城市形象。 建议: 1.取消文化广场南侧(靠文化大厦方向)汽车停车位,增设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在文化大厦南侧(楼背后)增设公共自行车停放场地,缓解车辆停放位置不足问题。 2.加强停车位管理,对文化广场东侧(靠河方向)停车位采取收费管理制度或者取消停车位,避免部分车辆长时间停放,占用公用资源。 3.对未在停车位停车的,通过违停警告、处罚等措施予以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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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复函 郝明金、罗有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文化广场周边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并加强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陕县文化广场位于县城中心区域,周边涉及文化大厦、青树湾酒店、长安银行等密集场所,加之周边住户和办事群众较多,严重造成了文化广场附近机动车辆停放困难、摩托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我局于2025年3月启动实施了“文化广场以北的道路改造工程”计划打通三星迎宾大道至东河片区道路通行问题,东河市政路通车后,将在道路内侧沿线新增停车位60余个,同时,取消文化大厦门前的横向道路,将该条道路与文化广场改造为一体,在文化大厦楼后规范摩托车停放区域。文化广场的两处自行车棚,后期东河市政路竣工通车后,我局将结合现状合理规划自行车停放区域,尽最大化的增设摩托车停放场地。待工程全部施工结束后,将有效缓解文化广场周边交通压力。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文化广场周边停车困难的问题,聚焦社会关切,着力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局工作,为城乡建设建言献策。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9日 联系人:胡东 联系电话:1370025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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