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33 | 办理部门 | 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张富林 | 签发日期 | 2025-08-22 09:52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09:52 | 类别 | A |
| 案由 |
关于将幸福安置小区生活垃圾纳入集中清运的建议 案由:幸福安置社区是县城最大的移民安置小区,加上周边县委党校、消防队、第二敬老院、县中医医院等工作单位,每天产生大量生活垃圾。目前,幸福桥以南由城区第三方垃圾清运公司负责清运,幸福桥以北由宁陕县顺兴保洁服务部清运,幸福桥与幸福安置社区仅有百米之遥,但是由于界限不同、清运公司不同,造成幸福桥以北每年缴纳的生活垃圾清运费高于城区生活垃圾清运费用。 建议:将幸福安置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纳入城区垃圾集中清运范围。 |
||||||
| 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康厚君委员: 您提出“关于将幸福安置小区生活垃圾纳入集中清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管理,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我局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市环境。 近年来,一是我局结合城区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等相关单位人员对城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进行了排查整治,同时县城管执法大队常态化开展城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安排专人对城区垃圾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县城管理职责及范围的通知》(宁办发〔2024〕4号)要求,明确城关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为:“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人行通道)、居民小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乱搭乱建、 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综合整治工作”。二是我局负责清理城区内生活垃圾北至刘家沟口,南至小堰桥,东至涧沟口,西至县幼儿园,幸福安置小区生活垃圾清运由城关镇政府负责清运。三是我局已申报并正在实施宁陕县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覆盖全县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城关镇、筒车湾镇、广货街镇、龙王镇4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其中城关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收集转运城关镇各村、社区生活垃圾;筒车湾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负责收集转运筒车湾、梅子、皇冠、四亩地、新场5个镇的生活垃圾;广货街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负责收集转运广货街、江口、金川3个镇的生活垃圾;龙王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收集太山庙、龙王镇2个镇的生活垃圾。平河梁以北区域的广货街、江口、金川3个镇集中收运至西安市鄠邑区焚烧处理,平河梁以南区域城关、梅子等8个镇集中收运至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焚烧处理。目前已取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4个压缩站地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预计8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执法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139091579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