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122 办理部门 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张富林 签发日期 2025-08-22 10:14 发布日期 2025-08-22 10:14 类别 A
案由

关于在文化大厦附近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提案

案由:2024年10月宁陕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的通知》,要求在单位停车场等周边公共区域推广建设“共享充电桩、充电柜”,有效解决群众充电难、停车难问题,减少工作人员下班后进住宅小区充电频次,提倡“满电回家”,减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压力,防范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入户充电”安全风险及火灾隐患,确保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和全链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存在的问题:文化大厦位于县城中心区域,入驻的县级部门较多,且宁陕县旅游服务中心位于文化大厦一楼,车辆停放不整齐有损旅游县城形象,目前该区域附近还未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工作人员车辆没有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依然是下班后才能在小区内或拉线充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建议:相关部门在文化大厦附近规划适当的区域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和充电设施,切实解决该区域人员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问题。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复函

赵升军委员:

您提出“关于在文化大厦附近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竭力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以满足市民的多元需求。我局实施了对文化广场进行改造提升工程,拆除文化大厦前的环形道路、花坛以及农水局原车库和环卫公司办公楼,规划设置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区以及20个停车位,缓解文化大厦干部群众停车充电难问题。

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广场铺砖和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安装,预计8月中旬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28日

联系人:王小东     联系电话:1366915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