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114 | 办理部门 | 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郑常涛 | 签发日期 | 2025-08-25 17:03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17:03 | 类别 | B |
| 案由 |
关于在太山庙镇长坪村实施亮化的建议 路灯不仅为群众出行带来方便,更对群众的安全起到保障作用,无论是村庄还是城市,路灯都是必备设施。而太山庙镇长坪村境内沿线13千米路段,全村居民基本沿路而居,原本有50盏的路灯,以覆盖长坪村安置点为主,且因年久失修,已全部坏掉,现在,一到夜间,整个长坪村除了户内灯光明亮以外,其余地段均漆黑一片,不仅导致群众出行不便,安全也受到严重影响。 建议:县上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安排专项经费,为太山庙镇长坪村新安装路灯250盏,从根本上解决全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代表姓名:张茂林 联系电话:13992559936 通讯地址:宁陕县太山庙镇长坪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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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4号建议的复函 张茂林代表: 您提出《关于在太山庙镇长坪村实施亮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林业和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太山庙镇长坪村实施亮化的建议》(第114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交由我局主办。您的建议对于加快长坪村建设步伐,方便群众安全出行和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指派班子成员负责办理,并于您进了多次面对面沟通。同时,积极主动与太山庙镇对接协商,经现场核查和深入座谈走访。截至目前,我局在长坪村二组长新桥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座,污水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及配套设施,污水管网2.65公里,污水池长20米、宽8米、高2米,日处理污水120吨。经我局与县老促会等单位对接,均无村级亮化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且认真核对中省市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方向和负面清单,上述建设内容属于财政衔接资金负面清单事项,不具备联农带农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林业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对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胡莎丽 联系电话:18609153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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