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39 办理部门 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郑常涛 签发日期 2025-08-25 17:24 发布日期 2025-08-25 17:24 类别 A
案由

关于城关镇渔湾村园区建设防护措施的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渔湾村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游客和村民的安全,提升园区的整体服务水平良好的安全环境。渔湾村园区建设急需建设防护措施,堰渠安装护栏、导向标识。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不仅能够保障游客的安全,还能提升园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促进园区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为渔湾园区建设防护措施,堰渠安装护栏、导向标识。

代表姓名:黄晓勇

联系地址:城关镇渔湾村

联系电话:13991511078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9号建议的复函

黄晓勇代表:

您提出《关于城关镇渔湾村园区建设防护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业林业和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城关镇渔湾村园区建设防护措施的建议》(第39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交由我局主办。您的建议对于完善渔湾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指派班子成员负责办理,并于您进了多次面对面沟通。同时,积极主动与城关镇对接协商,经现场核查和深入座谈走访,您建议对渔湾村园区建设防护措施,堰渠安装护栏、导向标识,目的是提升园区的整体服务水平,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促进园区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截至目前,我局已在渔湾村实施了渔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429万元、城关镇渔湾村生态康养产业建设项目(二期)450万元、城关镇渔湾村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50万元等项目;在渔湾逸谷联合有关单位打造观景平台2个(210国道旁停车场观景平台、小火车外河提观景平台)、打卡点1个(210国道深沟口房车营地段,计划秋季种植樱花树和常夏石竹搭配)。经我局认真核对中省市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方向和负面清单,上述建设内容属于财政衔接资金负面清单事项,不具备联农带农作用,且现阶段我局其他项目资金也不支持上述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林业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对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胡莎丽           联系电话:1860915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