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126 | 办理部门 | 江口回族镇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马昊 | 签发日期 | 2025-08-25 17:41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17:41 | 类别 | B |
| 案由 |
关于修建新庄村新城组通组道路的建议 新庄村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要求村内所有道路需要硬化,但我村新城组通组路未硬化,汛期将原本砂石路冲毁,导致24户村民无法出行,后经过村级协调修建了临时道路暂时解决了村民的通行问题,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未进行硬化的砂石路一到下雨天群众出行十分困难。 建议:乡村振兴首先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需制定计划,安排专项经费,将通组路进行硬化,从根本上解决村民出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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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吕秋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江口回族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江口回族镇新庄村新城组道路的建议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具体承办人的工作组,2025年 6月 5日会同新庄村两委负责人,前往新庄村新城组道路进行了实地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江口回族镇新庄村新城组道路为新庄村新城组大桥沿河堤至原老党校的连户路,长约 1公里,涉及常住户 1户 3人。该道路目前为宽 5米的沙石便道,道路紧邻旬河主河道,且该段上游暂未修建防洪河堤,2023年 7月 28 日、2024年 7月 17日连续两年被洪水冲毁。经镇政府与自然资源局对接,此条道路在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目前由于该地块园区规划尚未出台,道路走向、规模无法确定,因此该条道路暂时无法立项硬化。鉴于该道路目前主要作为该组 1户 3人的生产生活用路,今年以来镇村已对该条道路投入 2万余元进行了 3次维护,可以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另外镇村利用千万工程示范村的奖补资金规划了通往该处的人行步道项目,用于解决汛期该户出行,年底前可完工。 下一步,我镇将联动自然资源、交通局等部门,在政策范围允许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支持,优先计划此条道路的修建。同时在道路未新建前,镇政府、新庄村将做好现有的道路的日常维护,汛期做好道路管制,全力保证群众安全正常通行。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江口工作,关注江口发展! 联系人:余楚洋 联系 电话:13700255982 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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