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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120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总工会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何承广 | 签发日期 | 2025-08-26 15:54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15:54 | 类别 | B |
| 案由 |
关于为基层干部修建健身活动场所的建议 基层工作人员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压力。长期高强度工作,加之缺乏必要锻炼,导致许多基层工作人员处于亚健康状态,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倡导读书运动,引导干部健康生活、快乐工作。适当运动既可以缓解工作压力、增强体质、降低患病风险,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创造力。 建议:为基层工作人员修建健身房,配备基础健身器材,如跑步机、力量训练器械等设施。 代表姓名:贾恒恒 联系地址:江口回族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319873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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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0号建议的复函 贾恒恒代表: 您提出的为基层干部修建健身活动场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各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通过对上争取资金,近年来为各镇工会下拨资金30余万元,用于购买职工之家所需的热水器、消毒柜、洗衣机、健身器材等物品,提升了职工之家服务水平。 一直以来,基层体育设施欠缺,职工没有健身场所确实存在,您提的修建健身房的建议很有必要。根据《陕西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为基层工会建设健身活动场所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可以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逐步解决。鼓励各基层工会按照本单位实际,自行筹集资金建设健身房,县总工会将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建设规模给予1-2万元补助资金。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工会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总工会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杨娟 联系电话:1399155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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