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宁发投函〔2025〕22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状态
签发人 涂新隆 签发日期 2025-06-17 16:50 发布日期 2025-08-28 09:02 类别 A
案由

关于加强秦岭乡村绿道管理的建议

案由:秦岭乡村绿道建成后,已成为县城群众和外来游客运动休闲、观光游憩的必往之地,对促进群众健身,县城旅游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管理不到位,经常有机动车在绿道行驶,影响行人安全,对道路造成损伤。

建议:

1.县住建局参照其他县区管理办法,出台管理办法,通过宣传,电视新闻通报,严格处罚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绿道,不在绿道上行驶机动车;

2.县财政局参照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核定绿道管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3.县文旅投公司增加必要的监控设备,会同住建部门加强管理,加快经营项目开发,探索“公益项目+旅游+经营”的发展新模式。

关于在秦岭乡村绿道设置安全通行标识的建议

案由: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建成的21.8公里的秦岭乡村绿道成为我县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和网红打卡点,步道上充电座椅、卫生间等设施设备也日趋完备,前来锻炼的人们络绎不绝,三人、四人骑行自行车的欢声不断,让人们在享受健康锻炼时彻底放松疲惫、欢心畅游。但是大家在锻炼时步道上经常会突然出现摩托车、小汽车在步道上快速穿行,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建议:

1.设置安全通行标识标志。由住建、交警、发投公司等部门各负其责,联合实地调研,在相关路口设置禁行标识标志。

2.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管理。对不遵守规定违规行驶的机动车予以处罚或者公开曝光,使健康步道成为安全步道、放心步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21号提案的复函

涂新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秦岭乡村绿道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4年县文旅投公司管理运营秦岭乡村绿道以来,在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游览环境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了科学管护绿道,2024年5月制定了《秦岭乡村绿道管理办法》《秦岭乡村绿道管理维护实施细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管护监督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2025年1月县文旅投公司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关键路段增设监控设备12处,同步至县交警大队,定期通过监控和绿道音响进行提示播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绿道行驶及引导骑行或健身游玩人员文明出游等。2025年4月联合县住建局出台《关于加强宁陕县秦岭乡村绿道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严禁各类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畜力车辆)驶入健身绿道,侵占绿道入口。对于绿道和群众回家不可避免的共用路段,需报绿道管理单位核准,且只能在共用路段按规定通行。”并且通过宁陕融媒进行公示转发宣传,扩大知晓率。

下一步我公司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在东河隧道出口选址新建秦岭四宝儿童乐园,逐步完善秦岭乡村绿道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增设游娱功能,策划各类文体活动,真正将秦岭乡村绿道打造成一条集运动、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幸福绿道。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社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段登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秦岭乡村绿道设置安全通行标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4年县发投集团公司旗下二级子公司县文旅投公司管理运营秦岭乡村绿道以来,每周安排专人对绿道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在沿途增设警示标识,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关键路段增设监控设备,接入智慧管理平台,实时掌握绿道动态,杜绝机动车在绿道行驶;先后制定了《秦岭乡村绿道管理办法》《秦岭乡村绿道管理维护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2025年4月联合县住建局出台《关于加强宁陕县秦岭乡村绿道管理的通告》,通告明确规定“严禁各类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畜力车辆)驶入健身绿道,侵占绿道入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对绿道原有的警示牌进行升级,在绿道与机动车道交汇的四个主要出入口、三处岔道口及事故易发路段,统一安装“禁止机动车驶入”“绿道专用,非机动车慢行”等反光标识牌;同步增设限速提示牌、行人优先标识及警示反光柱等设施,优化绿道交通指引,强化安全防护;建立标识牌定期巡检机制,确保标识清晰、设施完好;加强宣传力度,制作短视频、漫画等宣传物料,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引导市民规范通行行为;同步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绿道安全通行规则及典型案例警示视频,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社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宁陕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钟鸿彬               联系电话:1882975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