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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35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钟帆 | 签发日期 | 2025-08-28 16:22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16:22 | 类别 | A |
| 案由 |
关于解决青龙娅村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 项目的建议 青龙娅村安置点位于青龙娅村二组,主要安置终南之南民宿搬迁群众32户110人,且该安置点临近终南之南民宿集群项目地。为推动整村村容村貌,保障终南之南民宿周边人居环境整洁,为下一步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奠定环境基础,现建议修建储物间。 建议:选取临近地点修建储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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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复函 王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青龙娅村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所提出的青龙娅村安置点安置终南之南民宿搬迁群众32户110人,且该安置点临近终南之南民宿集群项目地。为推动整村村容村貌,保障终南之南民宿周边人居环境整洁,为下一步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奠定环境基础,现建议修建储物间。 城关镇迅速联系您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初步形成可用于争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并以《关于申请申报宁陕县青龙娅村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函》(宁城政函〔2025〕121号)向县发改局、县搬迁办沟通,咨询项目争取渠道,力争在项目争取中纳入其中。目前,相关资金尚未到位,我镇衔接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组织人员于6月先行建设了32处竹制柴棚,已向群众分配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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