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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4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244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5-08-28 17:37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17:37 | 类别 | A |
| 案由 |
关于尽快恢复新场镇水毁道路的建议 近年来,新场镇连续遭遇多轮洪水灾害,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尤其是2023年“7.3”洪灾和2024年“7.17”洪灾,对新场镇的道路交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毁。经排查,同心村至新场村县级主干道水毁路段和护坎大大小小共计10余处。两年来,水毁路段一直未得到恢复重建,严重影响群众安全出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请县交通局争取项目资金予以工程修复,帮助新场镇尽快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实施交通灾后重建,以防止2025年汛期造成更大交通损失和更大安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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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44号建议的复函
汪煜炀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恢复新场镇水毁道路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贵镇水毁道路修复工程,已于今年4月中旬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80%,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施工单位,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力争7月底前完成全线路基缺口修复,有效缓解当地群众出行不便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宁陕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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