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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5-120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10-20 18:24 成文日期: 2025-10-20 18:24
发布文号: 第十八次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10月16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华文化浸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积极参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各项事业。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精神,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全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广泛凝聚全县各族群众合力,在强化资金争取、加快项目建设、加速产业发展、强化招商引资、保护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防范风险隐患等重点工作中持续发力,加快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秦岭违规穿越探险问题须引起重视》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各级领导批示要求、10月9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全省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中省市各级领导批示要求,10月9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10月15日全省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10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听取了县秦岭办(县发改局)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强调,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 国之大者” ,坚决扛牢保护秦岭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各级领导批示要求,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抓实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整治违规穿越探险等行为,以实际行动坚决当好秦岭卫士。
会议确定:
1. 认真落实全省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原专项管控整治工作专班组长调整为林通同志担任,会同胡亚斌、毛海霞、鲁幸资、蔡邦奎同志共同抓好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调整为县秦岭办(县发改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组织、日常协调、信息汇总与督促落实等工作。
2. 由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已印发的《宁陕县秦岭核心保护区违规登山徒步穿越专项管控整治方案》(宁办字〔2025〕60号)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既定措施,对方案落实及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和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报县秦岭办(县发改局)汇总。
3. 由县秦岭办(县发改局)负责,建立问题汇集、研判、交办、跟进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 有问题报问题,无问题零报告” 要求做好信息报送,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县秦岭办(县发改局)负责及时整理汇总,提请工作专班专题分析研判,及时确定有效措施推进解决。
4. 由县秦岭办(县发改局)负责,及时拟定相关工作机制,细化任务、责任分工等,原则上于10 月22日前形成初步方案。并加强与上级沟通衔接,待省、市《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后,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5. 由各镇负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可通往鹿角梁、光头山、东梁、跑马梁、平河梁等禁止违规穿越的秦岭核心保护区的路口、峪口、涧口等区域、线路进一步摸底详查,对进山人员、驿站从业人员等摸底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从严管控违规穿越行为。
6. 由省宁东林业局、省宁西林业局、西汉分公司秦岭朱雀隧道管理中心、西汉高速秦岭服务区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各自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进入各自辖区核心保护区的管控工作。由县秦岭办(县发改局)统筹,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扛牢行业监管执法责任,加强联动协作、联动执法,形成管控合力。
7. 由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加强与省宁东林业局、省宁西林业局、西汉分公司秦岭朱雀隧道管理中心、西汉高速秦岭服务区等单位的协作联动,加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及违规穿越的风险;在进山沟口、路口等重点区域张贴、播放禁止非法穿越的公告,动员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劝阻、举报非法穿越行为,引导居民和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营造全民监督、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8. 由县财政局负责,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全县专项整治、人员物资、技防系统建设与运维、宣传培训、基础设施维护、救援装备更新等各项秦岭保护相关工作。
三、听取宁陕县2026年市、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谋划情况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2026年市、县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谋划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 原则同意《宁陕县202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宁陕县2026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宁陕县2026年重点前期项目计划表》,由县发改局负责,结合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
2. 原则同意《宁陕县2026年县城、农村民生实事项目清单》,由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各负其责,会后进一步征求各镇、各部门意见建议,结合会议讨论意见充实完善。
3. 由林通同志牵头,会同各分管副县长、各镇、各部门就2026年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进行再研判、再核实精准;由项目要素保障部门对2026年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要素保障情况组织班子集体研判、核准,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签字后,10月20日前书面报县发改局汇总。由县发改局负责,结合研判核实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传达学习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安市2023年度两起安全生产典型事故的调查报告,研究讨论全县矿山安全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安市2023年度两起安全生产典型事故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县矿山安全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 由林通、胡亚斌、柯小伟、鲁幸资同志分别负责,定期到所包联矿山企业研究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镇、相关行业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2. 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外包作业全过程督查与规范管理,提高执法检查精准性和监管效能,督促整改相关问题,确保矿山安全。

3. 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建立完善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

4. 由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责任;保障设施设备、应急救援物资等投入;完善安全培训管理体系,加大安全培训力度。
5. 由县安委办牵头,非煤矿山安全专委会办公室负责,各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 全面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健全机制” 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废弃矿硐,确保封堵整治到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全力防范和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确保全县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6. 由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严格按照“ 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盯紧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厘清职责、充实力量,强化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 由各镇负责,严格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动态排查整治辖区内安全隐患;对自身不能整改或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报县安委办,同步抄送林通同志及相关分管副县长。
8. 由林通同志负责,督导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全面履行牵头职责,聚焦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按照较真碰硬、认真负责、一盯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推动相关问题及时、全面、彻底解决。
五、听取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的汇报,研究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人社民政局关于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 原则同意《宁陕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由县人社民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2.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依法合规,原《宁陕县县城规划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2〕31号)、《宁陕县引汉济渭工程、宁石高速、G345宁陕段项目建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宁政办发〔2022〕12号)和《宁陕县旅游、工业园区项目暨渔洞河水库水源地失地农民生活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宁财发〔2014〕7号)享受人群,由各镇有序引导向新方案过渡,原则设置2年过渡期,原政策和新方案不得重复享受。
3. 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各镇、村按照《方案》明确的认定程序,主动做好被征地农民信息核准、资格确认工作,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从源头上把好关。
4. 由县人社民政局和各镇负责,全面收集、研判解决《方案》实施前后被征地农民反映的各类问题、意见和建议,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到位。重大或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5. 由县信访局牵头,各镇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方案》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稳妥做好政策衔接过程中出现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六、审议《宁陕县旅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讨论稿)》,研究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卫健医保局关于《宁陕县旅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制定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 原则同意《宁陕县旅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由县卫健医保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2. 原则同意成立宁陕县旅居康养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由周富林同志任组长,胡亚斌同志任副组长,毛海霞同志任责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医保局,负责会同县旅发委办公室(县文旅广电局)、县和美乡村旅居康养建设资金筹集工作专班(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和“ 月调度、季研判、年总结” 工作推进机制,全面统筹协调督办旅居康养各项任务落实。
3. 由毛海霞同志牵头,县旅居康养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负责,围绕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 由县财政局负责,每年从全域旅游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500万元,支持旅居康养产业发展和重点任务推进落实,保障必要的旅居康养服务设施建设。
七、审议《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宗地编号NS2025G151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宗地编号NS2025G151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和本宗地块《宁陕县“ 标准地” 出让暨投资建设合同》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 原则同意《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宗地编号NS2025G151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宁陕县“ 标准地”出让暨投资建设合同》,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上述宗地的土地挂牌出让工作。
2. 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贸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探索推进“ 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及时高效做好服务、监督、验收和相关证照办理等工作。
八、审议《宁陕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建设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气象局关于《宁陕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建设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建设方案》和成立宁陕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建设工作专班(工作结束后自行注销),由县气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核后印发实施。
2. 由县财政局负责,按需求筹措117万元用于宁陕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项目建设,后续运转资金据实保障,县气象局同步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3. 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气象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密做好人工增雨火箭弹药储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及时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服务预案(含抗旱、森林防火等),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人影作业服务水平,确保人影作业安全和作业实效。
4. 由胡亚斌同志负责,督导县气象局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管理,严格细化落实平时、战时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效。



邀请出席:余永军

出    席:林  通 胡亚斌 毛海霞 姚念伟 王  勇
请    假:艾  林 黄建南 柯小伟 鲁幸资
列    席:王建方 汤晓宏 兰宏超 王  治 付  振
          袁长勇 雷  蕾 陈  苗 马  慧 黄太琦
          唐华荣 汪  宇 赵  京 谭康宁 刘小军
          乔  德 田  伟 王  东 张富林 郑常涛
          柯尊弥 方  敏 张安拉 章功甫 苏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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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  帆 王奔波 唐  瑜 廖  敏 陈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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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宁江河 高立安 周世红
法律顾问:魏福军 党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