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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复函 | ||||||
| 编号 | 第146号 | 办理部门 | 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5-11-05 15:08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15:08 | 类别 | A类 |
| 案由 |
关于同步规划在沙金路修建过程中沿线损毁的土地及基础设施修复的建议 沙金路在建设过程中将沿线原本正在使用的土地及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的损毁。经过统计,涉及黄金村、小川村被损毁土地共有101.72亩,堰渠1200米。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认为在沙金路建设过程中在不影响正常工程进度的前提下,被损毁土地及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是具备修复的条件和能力。 建议:县政府在沙金路修建过程中同步规划损毁土地及人饮工程等基础设施的修复工程,保证群众的根本利益受损程度减到最小,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使乡村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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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46号建议的复函 陈兴宗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同步规划在沙金路修建过程中沿线损毁的土地及基础设施修复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经初步统计,自沙坪至金川乡镇通三级公路改建项目建设以来,已累计新增恢复可耕土地约20余亩。该道路小川村段因施工损毁的1200余米堰渠,其中600米已通过预埋波纹管恢复供水(剩余600余米堰渠,道路施工前已废弃)。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严格施工用地管理,严禁超范围施工;及时恢复便道修建、路基边坡爆破作业临时占地;同时,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前提下,最大程度按照沿线群众诉求及镇村意见建议,合理利用公路边角、荒滩等空间,新增恢复可耕土地面积。 最后,感谢您们对宁陕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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