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第30号 办理部门 交通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方敏 签发日期 2025-11-05 15:58 发布日期 2025-11-05 15:58 类别 D类
案由

关于打通狮子坝与鬼谷子旅游景区线路的建议

狮子坝村地处斜峪河上游,与石泉云雾山交界,自古以来均为来往主要通道。但因宁陕与石泉联系较少,通行便道已中断,现石泉云雾山鬼谷子景区发展势头正旺,虽背靠该景区,但无公路通行,斜峪河流域沿线各村无法享受旅游红利。为推进乡村振兴,响应我县全域旅游号召,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潜力。发挥我村地域优势,建议打通狮子坝与鬼谷子旅游景区的连接线路。

建议:请求县上相关部门实地查看,综合评估论证,结合我村地域及资源优势,推动斜峪河流域沿线更好更快的发展,拓宽收入渠道,带动一方群众,现请求打通狮子坝与鬼谷子旅游景区线路,补齐我县东南方旅游产业发展。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石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狮子坝与鬼谷子旅游景区线路的建议》收悉。现函复如下:
  经实地踏勘,狮子坝村西头有一条山间小路与石泉县鬼谷岭景区相连,长度约5公里,小路沿线无群众居住。按照通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申报条件,小路沿线常年需有居住30户100人以上自然村。按照景区道路项目申报条件,小路沿线必须有我县境内景区(经上级政府部门认定并颁发证书)。同时,该区域最高海拔大于1500米,位于限制开发区及红线控制区,是秦岭生态核心保护区。综上所述,暂不具备新建狮子坝与鬼谷岭景区公路条件。目前,狮子坝村至鬼谷岭景区(经宁石高速)全程35公里,约46分钟。
  最后,感谢您对宁陕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