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清地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5-136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5-11-21 11:14 | 成文日期: | 2025-11-21 11:14 |
| 发布文号: | 宁政任字〔2025〕14号 | 公开目录: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县政府研究决定:
胡清地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静同志任陕西省宁陕朱鹮野化放飞基地管理站(县野生动物救助站)站长,免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耀山同志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应急救援技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晓同志县天然林保护站站长职务;
免去杨从志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主任职务;
廖珊同志任县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县村级财务审计站)主任(站长);
免去许琼同志县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县村级财务审计站)主任(站长)职务;
免去陈瑞同志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田禾同志县财政局筒车湾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弘同志县市场监管局筒车湾市场监管所所长职务。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