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陈苗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5-1198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5-10-17 17:56 | 成文日期: | 2025-10-17 17:56 |
| 发布文号: | 宁政任字〔2025〕11号 | 公开目录: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陈苗同志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健同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黄太琦同志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韩建乐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县文旅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健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姜涛同志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显智同志县教体局副局长职务;
田伟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许鹏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孙启宁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易守德同志任县市政园林所所长,免去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站长职务;
免去涂新隆同志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顾东同志任县交通局副局长;
免去欧成武同志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彭静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免去曹珎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免去柴寅生同志县人社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庞渤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小波同志任县数据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贺东同志任县秦岭生态保护监测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王能欣同志任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站长(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免去韩斌同志县医院院长职务;
杨俊同志任县医院院长,免去县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杨继京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许启峰同志任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照国有企业正职管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胡磊同志任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按照国有企业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春萍同志县财政局金川财政所所长职务;
鲁娅兰同志任县财政局金川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文言鑫同志任太山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靳小锋同志任县司法局新场司法所所长。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