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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6-010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11-25 15:37 成文日期: 2025-11-25 15:37
发布文号: 第二十次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11月20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要增强风险意识,聚焦冬季道路安全、森林防火、冬季取暖、消防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深化排查整治,细化落实防范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等工作。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突出重点部位、紧盯重点时段、管住重点人群,夯实各点位的日常巡查、监管等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持续提升农业生产和抗风险能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加大联农带农益农和帮扶力度,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近期,各镇、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巩固衔接考核评估标准,认真做好迎考准备工作。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花谷”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二、传达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动员会精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第五十八次调度会精神,听取全县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暨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动员会精神、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第五十八次调度会精神,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秦岭办(县发改局)关于全县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暨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动员会及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第五十八次调度会精神,切实扛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全县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与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以严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实现高质量治理目标。

会议确定:

(一)由林通同志牵头,统筹抓好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1.由秦岭办(县发改局)负责,及时与省宁东林业局、省宁西林业局、陕西交控西汉分公司、秦岭管理所衔接,就动态整治过程中需要协同的事项建立高效互通机制,进一步强化企地协作,灵通信息,压实属地责任、企业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卡口管理、围栏和视频监控等“物防”布设及维护管控工作(包括七亩坪服务区进山峪口),确保“物防”设施牢固、有效,阻断非法穿越通道。

2.由秦岭办(县发改局)负责,对全县各卡点围栏、视频监控等物理隔离设施及技术设备进行再检查,11月底前完成秦岭服务区35kv变电站卡点、皇冠镇油坊坪卡点、四亩地萝卜峪等卡点值班室的安装进驻;12月中旬前完成各卡点的护栏升级改造。同时,有效运行好问题收集掌握、及时研判处置工作机制。

3.由秦岭办(县发改局)负责,加快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勘界立标及成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优先用于建设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等工作所需。

4.各镇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加强辖区范围内违规穿越管控工作,广泛宣传引导,动态发现薄弱短板和线索,并及时研究解决;对自身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县政府、县秦岭办报告(同步报送林通同志)。

(二)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各镇负责,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广电局配合,结合各镇实际和游客体验需求,一个月内(12月中旬前)开发出安全可行、合法合规的旅游徒步线路并报县文旅广电局、县秦岭办。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一个月后(12月下旬起)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镇旅游徒步线路开发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情况于2026年1月底前向县政府常务会汇报。

(三)由鲁幸资同志牵头,统筹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相关工作。

1.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交通局负责,11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中剩余1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牵头,各镇及相关部门配合,紧盯市考指标,按分工推进扬尘治理,落实减煤、清洁取暖、秸秆禁烧措施,确保烟点火点早发现早处置。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复查烟花爆竹销售点,关闭不合规点位;严格销售点审批,严控燃放行为,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

2.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本周内制定涉河污染源排查方案,各镇即日起至11月30日自查涉河污染源隐患。12月1日起,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配合,成立检查组对各镇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建账分类整改,确保国控、省控、市控三个断面平均水质均达Ⅱ类标准以上,至少一个断面平均水质达Ⅰ类标准。

3.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持续强化日常排查整治,对各级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清单化交办、台账化动态管理,建立反馈问题“回头看”机制,定期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开展现场督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问题不反弹。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工作失职失责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4.组织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完善更新我县常态化生态环保问题检查机制,于11月底前按程序送审后印发实施。

5.组织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对我县在秦岭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严管严治严惩、生态价值转化及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提炼正向典型。

(四)由林通同志、鲁幸资同志分别牵头,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分别负责,全力推进秦岭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大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标升级五条措施》,对不执行制度,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并报告、受不到执法追究和不能高质效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由各镇、各部门负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对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刚性要求,健全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以“零容忍”态度防范化解秦岭生态环境风险,从严从实落实秦岭“五乱”整治、违规穿越探险管控、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任务,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秦岭绿水青山。

三、听取“十五五”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全县“十五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认真进行了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县发改局牵头,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负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基础上,全面对标对表全会部署要求,结合会议讨论意见建议,立足县域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划。

2.由县发改局负责,分行业提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开“十五五”项目研判会,结合上级政策导向、国土空间规划、秦岭生态保护等相关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经验做法、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和资金投向的基础上,围绕项目可行性、要素保障等核心内容,对分管领域项目进行再研判、再优化、再充实。

3.由各分管副县长牵头,进一步压实各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严把时间节点,加快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进度,确保11月底前完成初稿编制,12月底前完成18个专项《规划纲要(送审稿)》。

4.由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11月29日前将“2026年争取重点项目清单、2025年底前争取重点项目清单、2025年四季度开工重点项目清单”报县政府。

5.由各分管副县长牵头,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主动邀请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充分征求各镇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等各层面意见建议,确保规划严格契合上位规划要求、回应民意诉求。

四、听取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与国家育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汇报,研究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卫健医保局关于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与国家育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设定县优化生育政策与国家育儿补贴政策衔接过渡期,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县育儿补贴政策标准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执行。

2.原则同意从202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且为宁陕户籍的新生儿购买城乡居民医保。由县卫健医保局牵头,各镇负责,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动员新生儿家庭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先行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并按程序申报补助。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城乡居民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据实保障所需资金,确保惠民政策有效落地。

3.由县卫健医保局牵头,各镇负责,依法依规做好我县优化生育政策与国家育儿补贴政策衔接落实和宣传解释工作。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国家育儿补贴政策衔接过渡期所需资金,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五、听取关于宁陕县2025年度苏陕协作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苏陕协作办(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2025年度苏陕协作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县苏陕协作办(县发改局)牵头,城关镇负责,对3个有关苏陕协作项目倒排工期、落实有力举措,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1月底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率均达90%以上;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到位投资不低于1.1亿元任务。

2.由县苏陕协作办(县发改局)牵头,加强统筹调度,各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对标苏陕协作要点及考核指标,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完善相关资料,持续提升工作质量,以高水平成效迎接苏陕协作考核。同时,深挖工作创新做法与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力争更多宁陕苏陕协作亮点获上级认可。

3.由黄建南同志牵头,县苏陕协作办(县发改局)负责,及早谋划2026年苏陕协作工作;聚焦山珍销售和招商引资等核心任务,加大对口消费帮扶、项目招引谋划、人员交流学习、信息技术帮扶、先进理念输入等工作力度,推动全县苏陕协作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听取县飞地园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飞地办关于宁陕县飞地园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飞地办负责,按照“事要解决”原则,拿出务实举措推进落实,定期与信访人有效沟通,实时了解信访人思想动态,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持续做好稳控工作。积极主动跟进配合三方认可的审计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审计,依法依规推进解决信访事项,确保矛盾化解。

2.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飞地办负责,继续做好招商盘活与推动发展工作,确保园区所有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形成隐性债务。

3.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飞地办负责,持续落实亲商助企抓项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困难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常态化组织摸排化解矛盾问题隐患,抓早抓小,确保矛盾问题化解在源头。

七、审议《宁陕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陕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起草制度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2.由鲁幸资同志负责,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具体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严格按照审定《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统筹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政策宣传、入户核实、复核审批、旧宅腾退、项目申报、督查验收、补助资金支付及后续扶持等工作,确保《方案》全面、规范落实。

3.由县财政局负责,依规据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配套保障。

4.由鲁幸资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各镇配合,对2024年、2025年避险搬迁政策落实、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复盘,2025年12月中旬前向县政府报告复盘情况。

八、听取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议《秦岭保护区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费用核实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全县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三个退出矿业权《秦岭保护区关闭退出矿业权补偿费用核实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3个探矿权评估结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评估结果按程序送审后在宁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组织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依法依规兑付补偿资金。

2.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后续补偿资金拨付、矿业权注销备案等工作;并积极向中、省、市自然资源部门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解决退出补偿资金缺口。

3.由鲁幸资同志牵头,商县纪委监委,加强对补偿工作全流程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保障秦岭保护区矿业权关闭退出工作顺利推进。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补偿资金保障、资金使用合规性审计监督等工作。

4.由县专班办(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等专班成员单位配合,原则上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常务会议审定的3个矿业权的退出补偿协议签订,12月底前再完成3个矿业权退出补偿协议的签订。2026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退出矿业权协议签订。

5.由鲁幸资同志牵头,县专班办(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相关专班成员单位配合,加强与各相关退出矿业权业主的有效衔接沟通,主动服务,认真组织好资料提供、安全评估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好堵点、难点问题,动态确保稳定。

九、听取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安排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经贸科技局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根据项目审计报告结果拨付奖补专项资金997万元,由县经贸科技局负责,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做好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2.由县经贸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镇及相关单位配合,严格按照《陕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后续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内容5年内不得改变其用途状态等相关规定,防止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产流失,切实提升奖补资金质效。


邀请出席:余永军 郑吉友

出    席:林  通 艾  林 毛海霞 姚念伟 柯小伟

          鲁幸资

请    假:胡亚斌 黄建南 王  勇

列    席:刘厚明 张  涛 付国涛 汪时飞 黄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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