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办理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等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2 17:19 【打印本页】

我局拟办理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白鹭湾片区)、宁陕县公路段办公楼迁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主要规划指标:

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白鹭湾片区):批准依据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6109232023B000026),用地单位:陕西宁陕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地位置: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和朱家嘴村白鹭湾(宋家院子),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37881平方米,建筑容积率≥1.2,≤3.5;建筑密度≤20%;绿地率≥25%。

宁陕县公路段办公楼迁建项目:批准依据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6109232025A000015),用地单位:安康市公路局宁陕公路段,用地位置:宁陕县城关镇老城社区消防队隔壁,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3357.11平方米,建筑容积率≥0.8,≤1.8;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高度≤24米。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1日。

项目周边群众和关心项目建设者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宁陕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915-6822676

联系地址:安康市宁陕县长安东街幸福花园北侧约70米(邮编:711600)


附图1 宁陕县210国道城市更新商业综合体项目(三星棚户区改造二期)宗地图

附图2 宁陕县游客集散中心项目宗地图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