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24 17:31 【打印本页】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陕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6〕48号)相关规定,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6〕55号)的相关要求,我县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县所有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25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书面审查和等级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县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含劳务派遣单位)、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机构的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省市驻宁各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报送时间和地址

(一)报送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5月10日。

(二)报送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32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5楼。

三、书面审查报送材料

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本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自查报告(遵守带薪年休假制度、特殊工时制度、休息休假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4.职工花名册(附件3);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可以按照部门或职业工种分类,抽取总数不少于5份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少于5人的,抽取全部劳动合同);

6.2025年第四季度职工工资发放表及全年度节假日加班费发放名册;

7.2025年第四季度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凭证(第四季度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

8.2025年度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用工协议、派遣人员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如有使用派遣人员提供)。

四、诚信等级评价

书面审查结束后,我局将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等工作取得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记录,对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附件2)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评价分别按照A、B、C三个等级进行分类评定。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五、结果运用

用人单位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对不按时报送书面审查资料和接受审验的用人单位,列为2026年度重点监察对象。对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拒不报送书面材料以及书面审查不合格或守法诚信被评定为C级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逾期、未按规定要求和拒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年审的用人单位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劳动保障方面不予进行评价,同时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取消各类先进评选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0915-6821191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doc

附件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docx

附件3:职工花名册.docx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