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宁陕县引汉济渭工程、宁石高速、G345宁陕段项目建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宁政办发〔2022〕12号)文件要求,经县库区移民工作站及梅子镇人民政府核实,同时现将梅子镇人民政府再次提供的引汉济渭工程被征地农民核对后需更正增补人员信息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期限: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0日。
监督电话:6822676
附件:引汉济渭工程被征地农民核对后需更正增补人员统计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