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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6-001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6-12 16:44 成文日期: 2026-06-12 16:4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26年6月9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长治市沁源县一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长治市沁源县一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长治市沁源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各项工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纵深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落细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当前正值汛期,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要求,高度警惕强降雨与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加强监测预警和巡查防守,严格执行临灾转移避险“防、抢、撤”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精神,深刻领会“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对于我们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的重大意义,结合宁陕实际,因地制宜发挥生态优势,推动生态旅游提档升级、包装饮用水产业扩能提质、特色农林产业延链增值,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听取1-5月经济运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全县1-5月经济运行暨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各副县长负责,始终把稳增长、促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和核心要务,持续夯实发改、经贸、住建、农业林业水利、文旅等分管行业部门具体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经济稳增长各项目标任务;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发改局负责,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对账调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由胡亚斌同志统筹,各副县长和各相关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着力解决好项目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由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加速推进1个市级、38个县级未开工重点项目,确保二季度17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进度达60%以上。

3.由胡亚斌同志统筹,各副县长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针对22个已开工未纳统项目及时梳理研判,建立梯次入统清单台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推动投资项目及时入库纳统,确保“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4.由县文旅广电局会同县经贸科技局负责,精心组织好第二届“村光大道”“村光欢乐跑”系列全民文体旅活动暨山珍美食促销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大力发展直播带货等电商经济,多措并举拉动消费增长。

5.由各分管副县长督导,各镇、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好亲商助企抓项目制度,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每月下沉包帮企业,点对点开展政策解读与帮扶;指导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完善台账资料,推动达标企业及时申报入库,力争全年新增入库企业10户以上,夯实经济发展后劲。

三、听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8个重大民生实事)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情况的通报,以及县人社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关于8个重大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以及各相关副县长牵头,加强对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调度,按照“每月一研判”的要求,定期专题调度、研判、指导,确保全县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2.由各集中整治牵头单位(县卫健医保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县信访局、县人社民政局、县教体局)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持续加大问题排查、线索移交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3.由县人社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扎实办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并商请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进指导,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向上汇报衔接,确保6月底前牵头整治的各领域省级认定民生实事数全面“清零”。

4.由各集中整治牵头单位负责,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总结提炼集中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并及时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将集中整治成效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四、听取全县秦岭生态保护问题整改和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秦岭办(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全县秦岭生态保护问题整改和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鲁幸资同志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秦岭办及相关整改责任单位,每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及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对账,进一步细化问题整改台账中具体责任、整改时序、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措施,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对推进困难或需要其他分管副县长协同推进问题及时提请相关副县长,并每两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对账结果清单。

2.由县秦岭办负责,每季度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1次涉秦岭重点领域专项排查;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每季度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1次中省环保督察重点整改问题“回头看”。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立足自身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业领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本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主动认领交办问题隐患,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补齐行业监管短板。各镇负责,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做好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日常排查、隐患巡查、问题整治等工作,守牢属地秦岭生态保护红线。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要敢于担当、敢于执法,严格落实《宁陕县政府大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标升级五条措施》,对日常监管排查不到位、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查处执法不到位等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联合移交,倒逼各方履职尽责,切实压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责任。

3.县秦岭违规穿越整治专班牵头,各镇、各成员单位负责,持续扛牢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排查,及时采取措施补短强弱,不断提高整治工作成效,需研究解决的困难事项及时报县政府研究。

五、审议《宁陕县2026年度苏陕协作工作要点(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2026年度苏陕协作工作要点(讨论稿)》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6年度苏陕协作工作要点》,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6月9日已送审)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由各镇、各责任单位负责,聚焦主导产业与联农带农,着力提升苏陕协作项目效能,将苏陕协作资金用在刀刃处,确保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六、听取县城集中供暖项目相关信访处置情况的汇报,研究有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住建局关于县城集中供暖项目相关信访处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投集团负责,依法推进有关争议问题解决,理顺法律关系、厘清法律责任。

2.由县发投集团负责,县住建局配合,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务必于10月中旬前完成幸福花园片区、老街棚改片区供热站及室外管网建设工程,确保10月底前达到供暖条件。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配合,做好用地保障、矛盾协调等方面工作。

3.由县住建局负责,会同县发投集团,县信访局、城关镇等单位,及时做好信访维稳等应对预案,全力做好稳控工作,确保稳定。

4.由县住建局牵头,城投公司配合,积极谋划包装供暖项目,争取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

5.由姚念伟同志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县发投集团配合,排出时序清单,对账组织推进落实,并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所有工作依法依规推进,不引发新的矛盾。

七、听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来宁督导检查情况的汇报,审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来宁督导检查情况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安委办名义印发实施。

2.原则同意县应急管理局所提建议,由王君同志牵头,各镇、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从严执法,严厉打击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查处无证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采矿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从源头上防范盗采风险。

(3)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刑事案件,按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接收、依法侦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由各镇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辖区内矿山企业台账和矿洞巡检台账,定期开展非煤矿山巡查检查,对发现的盗采盗挖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报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

(5)由县安委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协同配合,按照“三管三必须”“属地管理”要求,督促全县有明确权属的12家探矿权企业、13家采矿权企业,对34个采用铁栅门封堵的矿洞,全部实施浆砌石永久封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受理矿山企业采矿权、探矿权延续申请环节,将矿洞封堵达标情况作为前置审核要件,推动企业主动落实矿洞封堵主体责任。

3.由王君同志牵头,定期组织县安委办及相关部门对账调度,梳理重点任务时序进度、细化责任目标,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风险防范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底线。由各镇负责,从严从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排查和整治力度,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邀请出席:杨永杰 余永军 郑吉友 高晓明

出    席:胡亚斌 黄建南 吴文韬 毛海霞 鲁幸资

          王  君

请    假:姚念伟 柯小伟 王  勇

列    席:梁启钊 雷  蕾 康厚谊 李  琳 黄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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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康宁 乔  德 章功甫 刘小军 田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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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增国 廖  珊 王  力 陶  嘉 汪时飞

          陈子航 林艳庄 向征阳 吕沼明 蒋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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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  潜 信博文 黄雅丽

代表委员:宁江河 叶祥友 张林坤

法律顾问:杨  英 薛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