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6-0053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6-06-24 16:49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16:49 |
| 发布文号: | 公开目录: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2026年6月22日,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摘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摘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当前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并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强化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地带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人员转移避险“四个一律”硬性要求,一旦出现险情征兆,果断转移安置涉险人员,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核心要义,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要紧密结合县域实际,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紧扣县域重点产业链,精准引育创新人才,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听取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县直部门办公用房整合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县直部门办公用房整合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拟分配方案》《宁陕县行政小区原采购中心办公用房拟分配方案》《宁陕县现财政局办公楼拟分配方案》《宁陕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前楼办公用房拟分配方案》;同意将现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执法大队办公楼2-4层(办公用房12间,建筑面积约200㎡)调剂给县纪委监委、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腾退的三楼(办公用房8间,建筑面积约240㎡)调剂给县融媒体中心,县人社民政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迎宾大道办公区域)于7月20日前搬入县文化大厦7楼办公。同意县应急管理局待汛期结束后搬迁至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机关办公用房拟分配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由县政府办负责,依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的分配方案,细化制定搬迁工作方案,明确各涉迁单位搬迁时间节点、具体工作任务,全面负责搬迁工作全流程统筹协调、现场督导调度,保障整体搬迁工作有序、平稳、高效推进。
3.原则同意由县财政局(县公产经办中心)负责,对行政小区原采购中心办公楼进行必要的设施修缮,满足办公需要。
4.由县政府办负责,做好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及有关县直部门办公用房调配。严格按照审定的办公用房分配方案组织分配,动态更新办公用房使用台账,落实常态化动态管理;协同县财政局做好腾退办公用房清点核验、资产移交相关工作,严禁出现超标使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5.由各相关搬迁单位负责,统筹做好搬迁期间档案归集、固定资产盘点等工作,搬迁过程中要保障业务不间断、工作衔接无空档,不得因搬迁对工作带来任何影响,原则上利用周末进行搬迁,确保6月28日前完成搬迁,6月29日正常办公。搬迁后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原则上一律不得新购置办公用品,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超标配置、违规装修改造等行为。
6.由县财政局负责,县政府办及各入驻单位配合,组织成立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制定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维、会议室调配、电力保障、车辆停放、餐厅管理、安全、环境等管理制度并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工作(6月28日前完成职工餐厅投入运营),确保搬入后管理高质、运行高效。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做好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路段减速带设置、车位划定(摩托车、小黄车、小汽车)、停车场指引标识等工作。
三、听取全县防汛工作情况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防汛办(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县防汛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由胡亚斌同志牵头,县防汛办(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一是督促各镇、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6月底前印发《宁陕县强降雨“即报即防、闻警即动”分级响应实施办法》,在气象部门发布重大雨情预警后,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实时发布预警;汛期降雨时段每日早晚两次报送雨情、汛情、灾情等工作动态。二是针对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问题(滑坡泥石流点多面广、河道防洪能力参差不齐、雨量监测预警存在盲区、视频调度终端覆盖不全、群众防范意识淡化,干部队伍经验不足)逐一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明确时限、倒排时序,清单化闭环管理,全力整治改进提升防汛工作质效。三是协同县财政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健全物资台账,足额储备防汛救灾应急物资。
2.由胡亚斌同志负责,带领县防汛办、县气象局于7月3日前赴市级相关部门专题汇报,争取汛情研判、预警预报、制度建设等全方位业务支持。由县气象局负责,严格执行“13161”气象防汛工作法,加密天气监测,出现雨情汛情时提高预警发布频次,并第一时间提请分管副县长组织会商,预警及研判处置情况同步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
3.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7月15日前对全县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集镇、学校、医院、养老院、尾矿库、交通干线等人员密集区,对新增隐患点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风险点,要设置警示标识,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及群众撤离预案。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牵头、各镇配合,7月15日前完成河道、河堤、沟峪、沿河农家乐等防洪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整改台账,同步加强河道“清四乱”常态化管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长安河防洪、东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提升行洪能力。由县住建局牵头、城关镇配合,7月10日前排查城区防洪薄弱环节,制定沿河步道汛期封闭管理制度,明确预警响应封闭时限、管控责任人;落实汛期翻板闸提前泄洪、人群疏散工作责任,管理制度经胡亚斌同志审核后,由县防汛办推动落地执行。
4.由县防汛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气象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配合,7月10日前完成全县无人居住小流域的排查摸底和风险研判,7月底前完成简易雨量监测设备布设实施方案;县气象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在重点无人小流域布设简易雨量站,2026年9月底前实现全县小流域雨情实时监控,并建立常态化巡检维护机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接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互联互通应急视频调度系统;县文旅广电局负责,7月20日前全面检修全县应急广播,落实定期巡检维修制度,确保预警信号全域覆盖。
5.由县减灾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县气象局配合,7月10日前完成镇村防汛防滑专题培训;“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前,各镇至少组织1次“三断”场景应急演练。依托乡村大喇叭、微信群、敲门入户、发放避险明白卡等方式,常态化普及防汛避险知识,提升群众主动防灾意识。
6.各镇、各部门要时刻紧绷思想之弦,采取更全面、更严实的防控措施,切实筑牢防汛安全防线,持续提升全县防汛救灾工作水平。
四、听取全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人社民政局关于全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责任清单》,由县人社民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
2.由姚念伟同志负责,县人社民政局牵头,各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县教体局、县卫健医保局、县妇联等有关单位,全面落实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政策。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关爱服务体系。
3.由县人社民政局牵头,各镇负责,县教体局、县卫健医保局、县妇联等单位配合,全面做好辖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排,建立台账,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全面落实监护责任、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确保每一位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日常生活、住房、上学、就医等有人管、有保障,健康成长。
五、传达全市生态警务建设部署会议精神,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生态警务建设部署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全县生态警务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同意召开全县生态警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由王君同志牵头,鲁幸资同志配合,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落实,并商县发改局(秦岭办)、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深度链接秦岭生态保护、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鸟类等野生动植物保护、违法盗采矿产资源等重点任务,共同研定《宁陕县全面加强生态警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言之有物,具体可行,并有效衔接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等单位日常排查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由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与县公安局协同,各镇、各相关部门配合,依托全县护河员、护林员、网格员等组建“生态义警”队伍,明确并赋予“生态义警”职责,协同开展“巡山护林”“巡河护渔”“巡企护商”等巡护工作。
3.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县公安局后续申请及县政府审批意见,保障全县生态警务建设必需必要经费(用于生态警务联勤共治中心、生态警务联勤共治工作站、改造升级生态警务智慧防控平台等建设)。
六、传达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推进会议精神,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全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组建我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专班(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由王君同志任专班组长,具体负责我县的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2.由王君同志牵头,县司法局负责,待市上相关会议召开后一周内组织召开全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推进会。
3.由县司法局负责,及时组织对全县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平台管理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运用平台的水平。
4.各镇、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