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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发〔2021〕6号)文件精神,陕西永盛富华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新社区工厂向我局申报新社区工厂相关补贴,经初审,陕西永盛富华食品有限公司、宁陕于阿妈食品加工有限公司2家新社区工厂场地租赁费、水电费,共计申请补贴129306.73元,其中场地租赁费38000元,水电费91306.73元,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局新社区工厂工作股反映。
联系电话:0915-6828233 联系人:秦艳
附件:宁陕县第二批新社区工厂申请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公示.xls
宁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