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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桥梁媒体广告位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whhlygdj/2026-0005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公开日期: 2026-07-23 15:00 成文日期: 2026-07-23 15: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桥梁媒体广告位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宁陕县文物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07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宁陕县-2026-00213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桥梁媒体广告位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速公路桥梁媒体广告位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290000

1(次)

详见采购

文件

29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速公路桥梁媒体广告位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速公路桥梁媒体广告位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近六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近六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宁陕县文物局)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安康宾馆4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安康宾馆4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复印件至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宁陕县文物局)提交报名资料(谢绝邮寄),报名资料上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账号;未在规定报名时间登记的,报名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宁陕县文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滨河路3号
    联系方式:0915-6823243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宁陕县文物局)
2026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