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和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和 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医务公开的有关精神,结合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应遵循依法、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政策依据 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院务公开实行医院主要领导负责、行政办公室具体运作、相关职能部门各 负儿责、工会(职代会)组织协调监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第四条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审定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二)负责对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受理群众对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反馈;
(四)负责研究决定对执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奖惩。
第五条 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草拟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按院务公开要求的内容、形式、时限落实各项公开工作;
(三)负责受理群众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反馈;
(四)负责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五)负责院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第三章 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 面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及业务科室设置;
2.医务人员依法执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二)管理制度:包括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制度;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角度;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
(三)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床日费用、人均住院天数(每个季度报月统一公示)。
(四)行风建设情况:
1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医疗服务投诉信箱、投诉咨询电话和投诉程序。
(五)便民措施:
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
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专家姓名、职称、专业;今日出(停)诊医生;
医院门急诊部、住院部等相关平面图;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医院物价的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第七条 面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1.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2.就诊结论、用药目的、服药方法、复诊时间及注意事项;
3.贵重药品使用、大型医疗检査时,均须告知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4.对新入院病人,床位医生、护士须向病人(家属)告知医院(病区)环境、入院须知(作息制度、探视制度、陪客制度等)和目前诊疗方案、疾病发展转归及意外风险因素等;
5.病情发生变化时,必须告知患者(家属)疾病发展的原因、目前治疗方案、病情及预后;
6.对有创伤性操作、治疗、输血、化疗及手术,须告知其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7.实行保护性医疗方案时,须告知家属,征得家属同意与其共同执行;
8.对病员不听劝阻,而自动离院的,应告知其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并让其签字备案。
第八条 面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
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运营管理:
1.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药占比;
2.每年、每月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三)人事管理: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程序、结果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程序、须知等情况;
2.人员招聘标准、条件和程序及招聘情况;
3.职工职位工资和各类补贴的调整、调资政策;
4.职能科室、业务科室领导任前公示情况。
(四)勤政廉政: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法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五)其他信息:
1.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
2.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3.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第四章 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第九条 各科室应当根据公开的内容编制统一格式的院务公开目录(具体格式见附表1 )。
第十一条 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一)对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形式:
1 .在门诊、病房或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医务公开专栏;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
4.通过单位网站设立院务医务公开专栏或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5.建立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制度,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二)对患者个人公开的主要形式:
1.对住院病人应以费用“每日清单”的形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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