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5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7-28 00:00

宁水函〔2011〕25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5号建议的复函


刘玉秀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复城关镇瓦子村水毁堰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城关镇瓦子村三组灌溉堰渠水毁问题,我局已派技术员现场进行了细致查看。但由于目前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并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及省上资金,待有项目计划时,解决好堰渠恢复问题,保障农田灌溉。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