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7-28 00:00

宁水函〔2011〕27号               签发人:袁琳隆


宁陕县水利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7号建议的复函


徐学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复老城焦家沟堰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我局已派技术员现场对老城村二组焦家沟灌溉渠道情况查看。由于目前县财政十分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该问题。不过我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十二五”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投资,力争早日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