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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计函字〔2011〕9号 签发人:柯小平
宁陕县发展计划局
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5号意见和建议的复函
王大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梅子乡女王村生态移民安置点院场硬化占地补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你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梅子乡女王村双元沟安置点是我县2010年度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规划安置点建设安置12户43人,安排配套基础设施为供水工程1处,安置点道路700米,安排基础设施以工代赈资金15万元,目前供水工程、安置点场地平整项目已顺利完成,共完成投资22余万元,形成资金缺口7万元,目前暂无项目资金解决梅子乡女王村双元沟搬迁安置点院场硬化。你们所反映的安置点属镇村统一规划建设,用地也由镇村及搬迁户统一协调解决,按照搬迁实施方案,我局不承担相关费用。对于院场硬化问题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同时你们也可向乡政府汇报,由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尽快得以解决。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