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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126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复函
吴大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保洁员工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我局具体负责城关镇县城规划区内的环卫保洁队伍的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的环卫保洁队伍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因此,各镇的保洁员经费应该由镇人民政府筹措解决。在此,对于您对我县村镇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