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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FB-xxfbgdwxxgk---2017-116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7-06-06 11:53 成文日期: 2017-06-06 11:53
发布文号: 宁政办函〔2017〕48号 公开目录: 医疗服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人大科教文卫工委主任
    县政协学宣文卫委主任
    县卫计局局长
    县发改(物价)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审计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县编委办副主任
    县卫计局副局长
    县医院院长
    县中医院院长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县医院内一科主任
    县医院外一科主任
    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县卫计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抽调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专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按照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政府办医和监测职能,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战略,审定发展规划,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2.审定县级公立医院财务决算、政府投入、医保经费等经济事项。
    3.审定县级公立医院大型设备基本建设投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固定资产管理等事项;对县级公立医院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管。
    4.按照组织程序聘任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审定公立医院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委托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任期目标责任和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对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绩效考核。
    5.每年听取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关于医院年度运营情况的报告、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报告、有关单位履职情况报告;对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情况作出评价,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管委会的决议、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县级医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2.协调管委会各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3.每年组织实施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向管委会报告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4.负责起草管委会及办公室的各类文件和材料并及时整理归档,组织筹备管委会及办公室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5.监督县级医院运行,及时收集报告县级医院运营活动报表、工作动态等情况,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及相关选任程序的组织审核,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事宜,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发改(物价)局:根据需要安排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投入审批,组织实施中、省、市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制定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基本药物价格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审定和监管;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卫计局:统筹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县域卫生规划、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行业监管、临床专科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建立县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出台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的管理办法,督导落实对口支援、骨干人才培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承担管委会办公室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负责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人社局: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优化用人机制,畅通人才渠道;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参与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医疗保障和服务有关措施的制定;做好门诊救助制度落实,配合社保、新农合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救助,确保应保尽报;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审计局:对政府投入的各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确保专项资金合理使用,改革顺利进行;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药物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尤其是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的机构定编工作,建立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县合疗(医保)办:做好医疗保险和控费工作,严格执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公立医院;负责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承担管委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三、议事制度
    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会议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公立医院代表列席;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