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zfbmnsxzfxxb/2019-0032 | 公开责任部门: | |
| 公开日期: | 2019-02-19 11:55 | 成文日期: | 2019-02-19 00:00 |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发〔2019〕14号 | 公开目录: | 教育服务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指示精神,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19〕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实和劝返复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实施精准核查。各镇、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要依据省市反馈的疑似失学儿童名单(附件1:线下一对一由县教体和科技局反馈给各镇),安排专人负责,立即采取行动,按照“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的原则,组织进行走村、入户、到校的全面核对排查行动,并根据《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附件2)所列情形逐一甄别,归类统计,准确掌握疑似失学儿童真实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禁将外围打听到的结果作为核查结论。
(二)认真收集印证资料。对每个疑似失学儿童建立单独的核查档案,将核查过程中采集到的各类佐证信息和最终核查结果进行存档,谁的责任谁签字,做到被核查对象人人“一口清”。
(三)妥善解决各类问题。各镇在核查中发现属于学生学籍信息错误等相关问题,要按照“发现一条、更正一条”的原则,通知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和相关学校在春季开学后及时更正数据;对因学生户籍出现的问题(核查发现为查无此人、户籍重复、死亡未销户、迁出未注销等原因的),要联合县公安局、镇、村、家长等共同协调签字确认,彻底解决重户、死亡未销户、查无此人等情况。由户籍部门据实对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进行更新。
(四)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各镇要因地、因家、因人制定劝返措施(由当地学校配合),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时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确认有失学辍学学生后,由镇政府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确保3月份全部返校就读,必要时走司法程序,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要全面负责做好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根据失学辍学原因,协调教育、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精准施策,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对因厌学而打工务农的,要根据相关政策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对适龄残疾儿童,要区别不同情况,以随班就读、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教育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二、职责分工
为加强“疑似失学数据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任组长,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和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宁陕县“疑似失学数据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和科技局,由教育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镇镇长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疑似辍学数据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宁陕县“疑似失学数据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组织召开县、镇、村三级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落实公安部门查户籍、教育部门查学籍、村(社区、街道等)查人员去向,多方联动工作机制。
2.负责夯实教育、公安、残联、民政、社区、街道、村委会的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3.负责对初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对核查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二)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检查各镇各部门开展核查和劝返工作。
(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切实担负起数据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牵头责任,负责组织、指导各镇、有关部门开展核查和劝返工作。
2.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休学等基本制度。
3.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与镇政府、村委会对接疑似失学儿童数据,做好数据核查填报及学籍系统数据变更工作,配合做好失学儿童劝返、复学安置、数据传送、收集汇总、上报及学籍系统的数据变更审核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
1.对本辖区“疑似失学辍学数据核查和劝返复学”负主要责任,负责安排镇工作人员和村三委共同做好核查和劝返工作。
2.负责核查信息填报工作。
3.如果确有失学辍学学生,由镇政府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确保3月份全部返校就读,必要时走司法程序,确保本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一个都不能少。
(五)县公安局。
针对出现的户籍原因进行户籍核查,确保户籍重户、死亡未销户、迁出未注销、查无此人等情况不发生,尤其是对走访反馈出的失踪失联进行严格界定,出具证明资料。
(六)县扶贫局。
要做好国扶系统和学籍系统数据的比对、变更错误信息,确保两个系统数据一致。
(七)其他部门。
县民政局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关爱困境儿童,协助做好数据的核查和劝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涉及部门多、层级多、学校多,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工作的关键步骤和重要时间节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专门力量推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务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于2月22日前把附件1、附件3、附件4、附件5及工作总结报送到教体和科技局教育股(纸质材料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县教体和科技局汇总后于2月25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强化沟通联系,确保数据安全。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比对结果(附件1)将通过线下一对一的方式反馈给各镇政府,请各镇接到通知后,安排专人主动与教体和科技局教育股联系对接相关数据。为便于后续工作联系,请各镇、各相关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及时加入“宁陕县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工作群”(QQ群号:697876242),并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座机)等信息于2月19日前将发送至指定邮箱99212551@qq.com。同时,相关数据在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要进行加密处理,实行单线传送,严禁上传至公共邮箱或群共享空间等。
(三)强化督导问责,确保结果准确。县政府督查室、教育督导室将强化专项检查督导和考核问责,及时通报控辍保学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镇,限期整改存在问题,经整改仍没有明显改变的,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苟玉强(县教体和科技局教育股)
电 话:13891513207(6826516)
附件:1.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比对结果(教育体育和科技局通过线下一对一的方式反馈给各镇)
2.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
3.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个体情况表
4.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
5.疑似失学儿童入户走访调查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附件2
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
各省逐一对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后,根据儿童现状采用以下对应标准分类:
A.户籍原因(含查无此人、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等情形)
B.在校有学籍(2018年5月比对时间节点后新入学或新注册学籍)
C.省内就读无学籍(已在省内学校学习但因各种原因未注册学籍)
D.省外就读无学籍(已在省外学校学习但因各种原因未注册学籍)
E.延缓入学(含因身体等原因延缓入学、目前仍在幼儿园就读或实际年龄不足6周岁等情形)
F.超龄离校(实际年龄超过15周岁或已毕业)
G.失踪失联(由公安部门界定,从严掌握)
H.出国在外
I.因病因残(因重大疾病或残疾无法正常入学)
J.入寺入教
K.打工务农
L.在家上学(含私塾、国学班等情形)
M.其他原因
附件3
|
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个体情况表 |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
地市 |
区县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 |
户籍地 |
核查结果 |
复学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此表在信息比对结果基础上进行填写,只更新核查结果和复学情况即可。1.核查结果栏根据分类标准(附件1)填A、B......M 2.复学情况栏根据核查结果分类填写。属于I类-M类的填写“是”或者“否”,其余类填写“无”。 |
||||||||
附件4
|
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 |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
省份 |
地市 |
区县 |
疑似失学儿童合 计 |
核减项 |
应劝返项 |
复学 |
||||||||||||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
E类 |
F类 |
G类 |
H类 |
I类 |
J类 |
K类 |
L类 |
M类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此表在信息比对结果(附件1)基础上进行填写,表中A类到M类栏填写相应情形的人数。 |
|
|||||||||||||||||
附件5
宁陕县疑似失学儿童入户走访调查表
|
基本信息 |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
|
户籍地址 |
|
现住址 |
|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被走访人与学生关系 |
|
是否见到学生本人 |
|
|||||||||||
|
姓名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务工)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走访情况 |
就读学校年级班级 |
省 市 县(区) 学校 年级 班 |
|||||||||||||
|
学籍号 |
|
是否改名 |
|
现用姓名 |
|
||||||||||
|
如未就读现去向 |
|
联系电话 |
|
||||||||||||
|
走访纪实 |
(主要填写数据采集由来、核查结果及问题) |
||||||||||||||
|
走访确认签字 |
被走访人签字 |
以上内容与实际一致 签字: 年 月 日 |
|||||||||||||
|
村委负责人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
|
乡镇领导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
调查员: (电话: )
抄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