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 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组织开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清障”行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及时了解实施过程中市场主体的意见,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断优化我区的营商环境,现将碾子山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反馈和处理回应机制公开如下:
一、问题反馈的范围:
内容包括我区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违规限制和隐性壁垒,如在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因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二、问题反馈方式
(一)电话反馈:0452-6686315。
(二)来访反馈:碾子山区繁荣路266号,碾子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其他渠道:12345举报电话。
三、反馈问题处理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由碾子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甄别,并联合相关单位联动处置,协调办理,在收到问题的 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市场主体。通过12345热线电话等渠道反馈的问题,按照投诉举报相关规定办理。
四、问题追溯和回访
市场主体反馈问题处理办结后,由碾子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实地回访市场主体,并将追溯和回访情况予以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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