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普洱市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中心 发布:2026-07-20 阅读:182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落地见效,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鸿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部分乡镇、社区及基层政法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通过实地察看、随机抽查、查阅台账、走访座谈等方式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月22日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会上,市政府、市“两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作汇报和交流发言。

执法检查组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压实工作责任、补齐工作短板。要深化条例普法宣传,筑牢法治工作根基;要抓实源头治理,健全矛盾排查预警闭环机制;要完善多元共治体系,深化多维度调解联动对接;要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打造边疆民族特色解纷品牌;要强化经费、队伍、考核全方位保障,依托数字赋能创新治理模式,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持续助推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设提质增效。

李海峰参加座谈会,墨江县、澜沧县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委、农业与农村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供稿: 袁如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