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22日县城市容环境不文明现象处理情况反馈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4 17:56 【 字体:

624,县双创办安排2个暗访组,对61822日记者报道和双创督查通报的县城市容环境不文明现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618不文明现象整改情况

1县住建局大门前车辆乱停问题——县住建局已制作“门前禁止车辆停放”提示牌,摆放在大门口,并要求门房值班人员对大门口车辆乱停行为进行引导纠正。

2、县电力局门前一方圆车长期停放门前,部分非机动车无车牌且乱停乱放问题——县交警大队和城建监察大队已对车辆乱停现象进行教育、处罚、规范。

3、县医院门前机动车车辆乱放且存在堵门现象、部分出租摩托车安装遮阳伞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县交警大队和城建监察大队已对车辆乱停现象进行教育、处罚、规范,出租摩托车安装遮阳伞未整改。

4、康华楼下一三轮车横放路面影响市容问题——县城建监察大队已对业主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到五峰农贸市场内经营。

5、旅游局机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未整改。

6、县电力局门前落叶较多,且花坛内杂草多,路面遗留建筑垃圾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

7、欧冠国际门前建筑遮挡物影响通行且地面存在大量枯枝败叶问题——未整改。

8、县财政局门前广告牌积土污垢较多且存在部分建筑水泥砖块清理不及时现象——已整改。

9、县政府门前枯死的行道树没及时更换,两侧公用电话罩破损严重且积土较多,立柱锈蚀,电话线路受损严重——枯死行道树未更换,两侧公用电话罩积土已清理,县委办已联系电信公司更换损坏的电话机。

10、旅游局大门门栏尘土污垢较多,大门两侧野广告和乱涂乱画泛滥、院落泥土较多,“脏乱差”现象严重——已整改。

二、619日不文明现象整改情况

1、月城巷商户门前“四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垃圾清扫不及时——已整改,但垃圾收集不及时,门前“四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商户门前有零星垃圾。

2、五峰菜市场水果摊位占道经营,垃圾清扫不及时,污水横流,商住户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已对水果摊贩整治规范,占道经营现象有所改善。

三、621日不文明现象整改情况

1、建业房地产估价公司门前堆有装修沙堆问题——未整改。

2、鑫华御庭楼盘围墙喷绘广告破损——未整改。

3、乡村土灶一锅炖门前电动车乱放——已整改。

4、东云阁美食门前摩托车乱停——未整改。

5、红兵五金门前摩托车乱停——未整改。

6、东区农商行门前车辆乱停——已规范。

7、大药房门前垃圾、纸屑、烟头较多——垃圾已清扫。

8、原永安超市台阶积尘未清扫,杂物较多,牌匾陈旧破损——垃圾已清扫但不彻底,牌匾未更换。

9、喜盈门超市门前车辆违规停放——已规范。

10、农商行门前沙堆阻碍通行——已清理。

11、都市丽人商户门前人行道摩托车乱停——已整改。

12、唐人酒店周边垃圾杂物和烟头较多——已整改,但不彻底。

13、桑乐绿色生活馆和唐荣烟酒门前树穴内垃圾杂物较多——已清理。

14、东区尚膳房超市门前车辆乱停——已规范。

15、农行、邮政局门前车辆停放不整齐、不规范——已整改。

四、622日不文明现象整改情况

1、新正街两旁商户、小区墙壁上(东六路靠南通道、爱玛电动车商店旁通道、唐人斜对面脚板鞋店旁通道、水利局家属院通道、巴黎婚纱摄影店坎下、康华苑小区通道)有多处野广告、牛皮癣;城墙路湖南馆至五峰菜市场路口墙体野广告较多——未整改。

2、县法院围墙外道路两边杂草较多,有大堆白色生活垃圾——未整改。

3、小磨石沟菜市场后空场内有一辆海腾驾校废弃方圆车,车斗内垃圾成堆——未整改。

4、老药材公司处公厕外垃圾收集点杂草、垃圾较多——未整改。

5、大院坝至桃园子酒厂(西头垃圾收集点)道路内侧沟渠内垃圾、杂草较多,路外和石墙均有大量杂草——未整改。

6、城南汽车站西侧小区内野广告、白色垃圾较多——垃圾已清扫,野广告未清理到位。

7、步行桥至308省道路旁人行道及河滨南路绿化带内有晾晒衣物现象——衣物已取走。

8、南大桥路灯杆宣传牌破损严重;五峰菜市场后居民小区内电线杆上平安创建宣传牌陈旧破损;汽车站安置小区五区4幢外墙上联通宽带宣传牌破碎陈旧——未整改。

县双创办要求,各片区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认领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整改工作还未启动的,务必在628日前整改到位;整改不彻底的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成效,县双创办将继续进行跟踪督办。逾期不整改的,县双创办将依据《平利县双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提交值班县长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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