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利县大贵镇安置社区河堤路工程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16】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移民搬迁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利县大贵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大贵镇后湾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安置区堤路工程670米(一标段施工内容为:南区挡墙、铺装、道路管网等工程;二标段施工内容为:北区挡墙、铺装、道路管网等工程)。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的施工任务。
2.5项目估算价:约1000万元。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分开报名,分段实施,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此工程一个施工标段的投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工程对中标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3.4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 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0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00分,在平利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及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提供安C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 套胶装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9时30分前(具体时间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地点为平利县住建局三楼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三秦都市报》、《平利县政府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胡 佳
电 话:0915-3253008
平利县大贵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