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龙头村旅游环线道路改建及廊桥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9 11:40 【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龙头村旅游环线道路改建及廊桥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基础(2016)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起点接平镇公路于K3+500处,路线沿龙头村布线,终点接平镇公路于K5+200处,路线全长2.25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执行,K0+000-K0+290段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为5米,两侧各25cm宽的C20混凝土路边石加固;K0+290-K0+445段路基宽度为6米,路面满铺;K0+4450-K2+254段路基宽度为5米,路面宽度为4.5米,两侧各为25cm宽的C20混凝土路边石;安全设施配套,全线采用普通彩色沥青混凝土。廊桥工程起点接龙头村道路,向北横跨坝河,终点与龙头村规划道路连接。本工程设计采用桥型为5-15.12m连续现浇空心板桥,全长81.68m,桥梁宽度4.5m,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墩,钻孔灌注桩,桥台采用U型台、扩大基础。

2.2平利县龙头村旅游环线道路改建及廊桥新建工程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

施工Ⅰ标 平利县龙头村旅游环线道路改建工程,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施工Ⅱ标 平利县龙头村人行景观廊桥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Ⅰ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请人2014至2016年三年平均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3.2施工Ⅱ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或桥梁工程专项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请人2014至2016年三年平均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年01月20日至2017年01月2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2:00 时(节假日除外),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在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西北信息报》发布。

6、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联 系 人: 梅工                  

电    话: 0915-8423299                  

                 

平利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