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关镇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深入开展,切实改善城关镇辖区河道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会议强调,一是推行“河长制”,以村为单位落实“河长”责任制,各河长要切实担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段踏勘,坚持巡查常态化,引导和监督群众不向河流及其沿岸倾倒垃圾、弃渣,切实履行管护责任。同时要积极主动与临近辖区河长之间的沟通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各类宣传平台,全面深入宣传“河长制”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公开整治落实情况等信息,推选“环境卫士”等先进典型,使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三是各河长对辖区河流环境安全负主要责任,镇公事站要及时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督促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将“河长制”纳入年度考核。
全体机关干部、相关驻镇单位、22个村三职干部1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