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16 15:17 【 字体:

1.采购条件

平利县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现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和县城第二垃圾填埋场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项目的磋商工作。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平利县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利县杨家梁移民搬迁(棚改)安置楼PPP项目, 安置地点位于平利县城关镇杨家梁城乡统筹示范区,由2栋25层高层住宅组成,总建筑面积50303.9平方米,总投资估算为9865.72万元,最终以工程决算审计金额为准。

2.4项目全生命周期:16.5年(包含1.5年建设期与15年运营期)。

2.5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建设由2栋25层高层住宅组成,总建筑面积50303.9平方米,包括建设以及运营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3.采购需求

3.1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9865.72万元。

3.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50303.9平方米。

3.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平利县城关镇杨家梁城乡统筹示范区。

3.4运作模式:BTO。

3.5其他采购需求:无。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4.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4.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四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外地施工企业应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4.4.2财务要求:

潜在供应商应具有较好的银行信誉,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壹亿元人民币,公告期内,自有资金不低于叁仟万人民币。

4.4.3信誉要求: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企业诚信及其他有关情况的信誉程度良好。

4.4.4业绩经验要求:

(1)截止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之日前,潜在供应商须具有2个(含)以上类似建筑项目的建设业绩。

(2)截止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之日前,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类似商业运营的业绩。

4.4.5 技术要求

(1)潜在供应商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2)运营负责人应具备运营经验。

4.5 其他要求:无。

5.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5.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无。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PPP项目中心购买磋商文件。

6.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原件、提供2015年或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净资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融资能力及银行信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书(法人直接参加的不用,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备查。再统一报送壹套用A4纸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全部资料。

6.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磋商文件的提交

7.1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6日14时30分。

7.2提交磋商文件的地点为: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利县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邮编:邮编:__710075            

联系人:联系人:韩昱晨、赵磊

电话:电话:029-88499829    

传真:_029-88490845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