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陕财办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定平利县长安一品香茶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小微企业给予贴息,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理电话:0915-8423162 13474202478
受理人:吴新荣
附件:平利县2020年第五批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公示名单.xlsx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