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的要求,现将我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公示如下:
附件:平利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xls
平利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