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洛河镇2021年第二批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已于2021年12月1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2021年12月2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洛河镇2021年第二批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
二、项目编号:YJGHCG-2021-077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洛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洛河镇
联 系 方式:0915-896110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 系 方式:15809159650、0915-3115535。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建设地点:平利县洛河镇莲花台村及南坪街村。
2、建设规模及内容:平利县洛河镇2021年第二批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主要内容为莲花台村四组、南坪街村一组通组路所列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平利县洛河镇2021年第二批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二标段》设计图纸所列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4、项目性质:车购税资金及地方自筹。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中恒千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叁佰贰拾玖万陆仟捌佰捌拾捌元叁角贰分(¥:3296888.32元)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民办事处汪槽村建民社区19号楼一单元2002
联 系 人:王亚玲
联系电话:15332649997。
七、磋商小组人员:曹建、黄太华、李俊、陈尚、肖辉。
八、项目联系人:熊婷 15809159650。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和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一、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