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9号)、《关于完善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484号)、《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274号)规定。平利县人社局委托陕西安康嘉陵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205家企业“以工代训”情况进行了审核,共有6558人符合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信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受理股室:平利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北侧
邮 编:725500 受理电话:0915-841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