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禁渔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天然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平利县天然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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