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增华《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县不动产登记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6 16:27 【 字体:
代增华因保管不善,将建设用地批准书遗失,原审批土地件为:平政土集建用字(2013)5号,土地坐落:平利县城关镇长沙铺村三组,批准用地面积132㎡。现声明其批准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增华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