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7 16:41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组织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透明度、规范化、民主化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年报、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工作动态、惠农政策、行政执法公示等政府信息共计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7月21日收到大学生李伟丽关于农用化肥折纯量等信息的公开申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于2025年7月28日予以公开,且告知李伟丽该数据仅限于论文研究使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各单位、各股室对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以平利县人民政府网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同时,通过“平利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普发信息100余篇。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三级”审查机制,实施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督促下属单位和股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事宜,按期发布、动态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1.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策文件发布滞后,解读形式单一。2.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深度仍有欠缺,部分领域公开不够主动,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1.聚焦重点领域,细化公开目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更新。2.拓展公开深度,增强信息可读性;畅通反馈渠道,提高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